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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学生严嘉瑜遗失编号2204170009的学生证,现公开声明该证作废。
若因他人非法使用此遗失的学生证造成损失及法律后果,本学院及学生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建筑工程学院
2024年11月11日